这是卷宗首页的铅字。白纸黑字,冷硬如铁。可当我第一次翻开林砚的证笔录,第一页就夹着一张便签,字迹清瘦凌厉,墨色微洇:
“沈检察官:
您要的不是证词,是刀。
但请记得――
刀若出鞘,必见血;
血若溅出,必染手。
我已染透。
您呢?”
署名下方,画了一枚极小的银杏叶轮廓――和我书桌抽屉深处那枚铜质书签,纹路分毫不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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