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籍回去之后,又把一群礼部官员挨个骂了一顿。
待骂得火气稍歇,李籍才坐回主位,沉声定下新规矩:“以纹样分品级,这条思路不动,但官服之色,还是要有标准的,不能任由各色杂陈,失了朝堂肃穆。”
思来想去后,李籍觉得,唐时用四色,然后用深浅再细分,所以,他要用六色,力压唐朝一头。
而且,颜色上也不能和唐时一样,按李籍的话说,紫色过于妖艳,轻浮,不符合朝廷重臣稳重的形象,所以,今后朝中禁用紫色。
堂下官员连忙恭声应是,但还是有人在心中揣摩,这是不是当年李相公来长安科举的时候,因为失败了,所以对服紫之人,心怀不满。
当然,猜归猜,还是没人敢把这话给说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