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需要列支敦士登法院的调取令。或者——事务所合伙人的自愿披露。”
“keller不会自愿。”
“不会。”
“那就走法院。多久?”
“列支敦士登的金融法院——排期至少六周。”
“六周。冻结令只有十四天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五秒。
“还有一个办法。”何律师说。
“说。”
“你二叔。他在keller的律所——待过十年。如果他曾经看到过那份确认函——他可能记得第七个人是谁。”
陈凡把手机放在桌面上。
他看向窗外。
日内瓦湖在下午的光线里变成了一面铅灰色的镜子。
第七个知情人。
他父亲留下的最后一个谜。
傍晚六点。
陈凡去了陈建民的临时住处。
日内瓦近郊。cologny区。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。灰白色外墙。花园不大。但修剪得很规矩。铁艺围栏。门口没有铭牌。
龙雨晴开的车。黑色的奔驰s-class。酒店的礼宾部安排的。
陈建民在客厅等他。换了衣服。一件深色的粗纺毛衣。灰色长裤。脚上一双室内拖鞋。
客厅的壁炉点着。火光在他的脸上跳。
“二叔。”
“坐。”
陈凡坐在壁炉对面的单人沙发上。龙雨晴站在门边。没坐。
“我有一个问题。”
“问。”
“信托契约的知情人名单。七个人。前六个——我全部确认了身份。第七个——签名模糊。没有人知道是谁。”
陈建民盯着壁炉里的火。火光在他的瞳孔里缩成两个小点。
“你在keller的律所待了十年。你见过那份确认函。li-2014-0771。”
陈建民的手指在膝盖上蜷了一下。
“见过。”
“第七个人是谁?”
壁炉里的木头裂了一声。噼啪。一截燃烧的木条塌下来。火星窜了一下。
“是我。”
陈凡的呼吸没有变。但他的眼睛眯了一毫米。
“你是保护人。同时也是第七个知情人。”
“对。你父亲设计这个架构的时候——保护人和第七知情人是同一个人。双重身份。这样——在极端情况下——保护人可以以知情人的身份投出关键一票。同时以保护人的身份否决任何不利决议。”
“双保险。”
“你父亲——做事一向谨慎。”
陈凡靠在椅背上。
“那现在——你站出来。恢复身份。保护人职位回归。同时——你是第七个知情人。你有投票权。”
“对。”
“七票里——许正阳最多四票。你一票。加上方启明。加上我翻回来的刘家辉——四比三。我们赢。”
陈建民点了一下头。
龙雨晴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打了一段字。发给何律师。
陈凡站起来。走到壁炉边。
“二叔。明天——刘家辉到日内瓦。我需要你跟他见一面。”
“见他做什么?”
“你们是老相识。我父亲的信托签约的时候——你们同一天签的字。对吗?”
“对。2009年8月。在香港。你父亲的律所。七个人同一天到场。同一张桌子上签的。”
“那天的事——你还记得什么细节?”_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