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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7章 同一张桌子上签的

“需要列支敦士登法院的调取令。或者——事务所合伙人的自愿披露。”

“keller不会自愿。”

“不会。”

“那就走法院。多久?”

“列支敦士登的金融法院——排期至少六周。”

“六周。冻结令只有十四天。”

电话那头安静了五秒。

“还有一个办法。”何律师说。

“说。”

“你二叔。他在keller的律所——待过十年。如果他曾经看到过那份确认函——他可能记得第七个人是谁。”

陈凡把手机放在桌面上。

他看向窗外。

日内瓦湖在下午的光线里变成了一面铅灰色的镜子。

第七个知情人。

他父亲留下的最后一个谜。

傍晚六点。

陈凡去了陈建民的临时住处。

日内瓦近郊。cologny区。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。灰白色外墙。花园不大。但修剪得很规矩。铁艺围栏。门口没有铭牌。

龙雨晴开的车。黑色的奔驰s-class。酒店的礼宾部安排的。

陈建民在客厅等他。换了衣服。一件深色的粗纺毛衣。灰色长裤。脚上一双室内拖鞋。

客厅的壁炉点着。火光在他的脸上跳。

“二叔。”

“坐。”

陈凡坐在壁炉对面的单人沙发上。龙雨晴站在门边。没坐。

“我有一个问题。”

“问。”

“信托契约的知情人名单。七个人。前六个——我全部确认了身份。第七个——签名模糊。没有人知道是谁。”

陈建民盯着壁炉里的火。火光在他的瞳孔里缩成两个小点。

“你在keller的律所待了十年。你见过那份确认函。li-2014-0771。”

陈建民的手指在膝盖上蜷了一下。

“见过。”

“第七个人是谁?”

壁炉里的木头裂了一声。噼啪。一截燃烧的木条塌下来。火星窜了一下。

“是我。”

陈凡的呼吸没有变。但他的眼睛眯了一毫米。

“你是保护人。同时也是第七个知情人。”

“对。你父亲设计这个架构的时候——保护人和第七知情人是同一个人。双重身份。这样——在极端情况下——保护人可以以知情人的身份投出关键一票。同时以保护人的身份否决任何不利决议。”

“双保险。”

“你父亲——做事一向谨慎。”

陈凡靠在椅背上。

“那现在——你站出来。恢复身份。保护人职位回归。同时——你是第七个知情人。你有投票权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七票里——许正阳最多四票。你一票。加上方启明。加上我翻回来的刘家辉——四比三。我们赢。”

陈建民点了一下头。

龙雨晴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打了一段字。发给何律师。

陈凡站起来。走到壁炉边。

“二叔。明天——刘家辉到日内瓦。我需要你跟他见一面。”

“见他做什么?”

“你们是老相识。我父亲的信托签约的时候——你们同一天签的字。对吗?”

“对。2009年8月。在香港。你父亲的律所。七个人同一天到场。同一张桌子上签的。”

“那天的事——你还记得什么细节?”_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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