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她还在青川县,刘炳生就不会让她真正过消停的日子。
最重要的是,一段感情以算计开始,等感情降温之后,等待她的是什么,她不敢赌。
告别周健后,刘招娣找到了栓子哥的瞎眼老娘。栓子娘跟着大儿子一起生活,下边还有四个弟弟妹妹,生活过得比一般人还艰苦。
去年大旱,栓子不忍心看着老娘和大哥为了粮食发愁,更不想看到弟弟妹妹被活活饿死。
因此以二两的价格,将自己卖到马员外家,入了奴籍。
刘招娣看着穿的比她还破的一家子,忍着泪水告诉他们,栓子哥受主家重视,被带着一起到外地做生意去了。
临走前,她将100两留给一家人,骗他们说这是栓子托人送回来的。
她不知道对方信没信,但有这100两,他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起来的。
是的,都会好的。
她也会。
……
宋芝回到家,见到的就是失魂落魄的周健。
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,但宋芝还是暗暗松了口气。虽然她可以对付刘屠户,但也实在不想和那样的人,有一丝丝牵连。
宋芝看到他这个样子,也不知道要说什么。
安慰失恋的儿子?这她还真没有经验,毕竟上辈子,她连儿子他爹都没找到,更别说儿子了。
但她懂得一个道理,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要想把一个人从某一件事中拉出来,那就让他去做另一件事好了。
使劲给他加担子,让他没功夫去想失恋的事情。
事业,是男人最好的疗伤药。
“杂交兔的实验搞得怎么样了?”
面对宋芝猝不及防的发问,周健赶紧从个人的悲伤情绪抽离出来,“第一批的杂交兔已经成功出栏,出肉量不比娘你带回来的肉兔低,兔毛相比肉兔要粗硬很多,但和野兔比起来,还是要差上一些,不过我感觉,应该能达到娘你要求的程度。”
宋芝点点头表示肯定,“在咱们进京之前,把杂交兔这一块安排好,和你铁牛叔说一下,这种杂交的模式不能停,直到培育出来的兔子,出肉量和皮毛硬度都稳定了为止。”
宋芝最开始带回来的兔子,是现代最常见的肉兔,出肉率高,但是毛短、软、细,拿来做毛笔不太合适。
最多少量混在羊毫、狼毫里,增加弹性,或者制作低档毛笔,卖给初学者。
而宋芝所知的传统紫毫笔,用料极为讲究,取自特定野山兔的项背之毫,尤其是秋天、华国宣城一带的野兔毛被认为是极品。据说几百张兔皮,才能凑够一钱的紫毫原料,每张兔皮上,只取那么几根紫毛。
成语“明察秋毫”就是由此得来。
宋芝想要做毛笔生意,自然是想到过这一点。因此,刚开始有了建养殖场的想法,她就拜托周铁牛帮她留意野兔,不管是他自己抓的,还是市场上卖的,统统给她收回来。
肉兔肉多但毛软,野兔毛硬但肉质粗糙。
所以宋芝就想到了杂交,目前看来,杂交出的第一批兔子,兔毛距离做上品紫毫还是有一定差距,但做普通毛笔应该不成问题。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