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,不太甘心啊,最该死的人,却一直不死,好像阎王爷把他忘了似的。
赵小雨很快从菜市场回来,她买了一条青鱼,蹲在门前,拿了个很大的水盆,杀鱼,刮鳞,取内脏,抠鱼鳃,她的手法并不是那么娴熟,因为她没机会尝试太多次。
平日做饭,买条鱼也算是奢侈。
我小学升初中那会,家里也和她家差不多,偶尔才能吃上一条鱼,后来还是梁启文放笼子,给我们家改善伙食。
条件越来越好,我都快忘记这种日子了。
梁启文说时代变化的很快,其实对我们这些底层人来说,生活的变化,无比缓慢。
哪怕再过五年,十年,我们也很难过上现在市里那些人的生活,即便我们过上了,在山的那一头,那些人也过不上。
“赵严他爸买摩托车了?”
我不会做厨房里的活,所以帮不上赵小雨的忙,只能蹲在她旁边闲聊。
“恩,暑假前就买了。”
赵小雨每天住在家,对于赵严他爸的事了解的不少。
一个没有孩子,没有老婆,兜里还有巨款的老男人,他的心思是非常活跃的,赵小雨说,前些天看到不少媒婆往赵严家里跑。
老东西精神头还真好。
他找媒婆,肯定是给自己说亲的,总不可能是给赵严办冥婚吧。
赵严他爸今年得四十了,跟我爸差不多大,你就寻思吧,这个年龄段,有钱无子,其实也挺难受的。
老一辈的人,有传宗接代的执念,尤其是有了钱之后。
“你会骑摩托车吗?”
我看向赵小雨问道。
就赵严他爸那么个货色,他还骑上摩托了,他骑的明白嘛他就骑,晚上我就给他偷了。
“不会哎。”赵小雨摇着头。
她就只会骑自行车,连小电驴她都没骑过,更别说摩托车了。
可惜了,我也不会骑,光会偷也没用。
“赵严的事情都过去了,你别想太多。”赵小雨看透了我的想法。
不是她聪明,是我司马昭之心,路人皆知。
“我就单纯的看他这么舒服,觉得不爽。”
凭什么啊,他生了赵严,就可以心安理得拿着赵严用命换来的钱逍遥自在。
说话间,赵严他爸挺着个肚腩回家了,他叼了根牙签,显然是刚下的馆子,吃的满嘴流油。
白色衬衫折进裤子里,露出腰间的皮带,亮的发光。
像只吃饱了的蟾蜍。
看着他那浑圆的肚皮,我这脚,痒的不行,恨不得直接上去,用力那么一踹。
但打人是犯法的,我不可能,为这种人再进一次局子。
法治社会,不能总想使用暴力,这是不可取的,我一向遵纪守法。
得做点好事,化干戈为玉帛,跟赵严他爸冰释前嫌。
比如给他找个对象什么的,老光棍也算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了。
正巧我们村有个寡妇,模样身材,那都是有口皆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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