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去行不行?
姜时醒来的时候,四周十分安静,都是消毒水的味道。
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,落在床尾的白色被子上,细细一条。
她花了点时间才想起自己在哪里,然后偏过头。
看见程霁礼趴在病床边,睡着了。
他坐在一张椅子上,上身伏着床沿,头枕着自己的一条胳膊,脸侧向她这边。
另一只手覆在她的手背上,手背缠着纱布,五根手指松松地拢着,将她的手包裹在下面。
姜时想起昨晚,自己在意识不清的状态下听到的声音,先是拳拳到肉的闷响,然后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。
还有空气中那种铁锈般的血腥味。
估计钱贺凶多吉少。
她把目光从那只缠着绷带的手上移开,顺着男人的手臂缓缓上移,落在那张好看的脸上,愣愣地看了一会儿。
程霁礼是个特别讲究的人,发型和穿着都要打理得很精致才肯出门见人。
现在他头发是塌的,衬衫也皱皱巴巴的,下巴上还冒出一层浅浅的胡茬。
有点狼狈,但也不难看。
姜时把自己的手从他的掌心里慢慢抽出来,而后不由自主地,往他头顶的方向伸过去。
想摸摸他的头发。
那几缕翘起来的乱发,看着很柔软,很好摸的样子。
可手伸到一半,程霁礼就醒了。
姜时立刻收回手。
男人直起身,视线
不去行不行?
她说的不是不需要“人”陪,而是不需要“你”陪,攻击目标很明确,摆明了就是烦他程霁礼这个人。
“昨晚我把你救出来,今天你就赶我走,把我当工具了?”
“不是说过谢谢了吗?”姜时迎上他的目光,“你还要怎么样?”
程霁礼气极反笑,“你良心让狗吃了?”
姜时神色平静,“对,让你吃了。”
“……”
程霁礼心里那点热乎劲凉了大半截,胸口上下起伏着,下颌绷成一条直线。
他就没见过这么不知好歹的女人!
可是能怎么办呢?一看到姜时脖子上的勒痕,他就会想起昨晚的情景,后怕得很,所有火气像被按进一盆冰水里,滋啦一声全灭了。
程霁礼气的在病房里来回踱步,突然想到什么,他脚步一停,沉声问,“你不想看见我,是怕我拦着你去沪市吗?”
姜时服了他的想象力,摇头,“你拦不拦,我都会去的。”